家庭教育課程推廣實施計劃

2016年10月05日

臺南市後壁國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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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鑑三、親職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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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縣後壁國民小學九十七學年度家庭教育實施計畫

 壹、依據:

 、 家庭教育法第12條。

 、 臺南縣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落實家庭教育課程計畫。

 三、台南縣政府教家字第0970136181號函。

貳、目的:

一、    加強學校與家庭之聯繫,激發家長關心子女,協助學校教育,      增進教學結果。

二、    建立學生及家長正確的家庭教育概念。提升家長親職教育知能,並藉由成長的紀錄建立學習型家庭的基礎,達成家人共同學習與分享的目的,以建立良好親子關係,強化家庭教育功能,培育健全國民。

三、    善用社會資源,加強家庭教育,促進國民教育正常發展,建       設和諧樂利的社會。

四、    提昇教師推展家庭教育專業知能、策略、教學技巧,創新、蒐集家庭教育教材及教法,提昇家庭教育的成效。

五、    透過家庭教育方案、計畫、活動等課程的實施,讓學生了解自己與家人間的互動,學習如何與家人達成良性溝通,增進學生及其家庭福祉。

六、    落實學校家庭教育課程,結合各領域教學, 期使學習個人生活自理能力,妥善管理自己的情緒與物品。以滿足多元家庭之需求。

七、    符合多元價值社會潮流,讓學生學習尊重不同的家庭價值觀。

叁、實施對象:本校親師生。

肆、主辦單位:後壁國小。
  承辦單位:本校教務處及訓導處。
  協辦單位:本校總務處。

伍、實施原則:

一、成立家庭教育推廣小組。

二、家庭教育融入各領域,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,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。

三、鼓勵教師參加家庭教育相關課程研習。課程應包括「親職教育」、「子職教育」、「兩性教育」、「婚姻教育」、「倫理教育」、「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」及「其他家庭教育事項」等內容。

四、依照學生程度,設計相關課程或活動,讓學生參與或學習。

五、召開新生家長座談會及各班班親會、辦理親職教育講座,針對學生及家長進行教育宣導。

陸、經費:由學校相關經費支出。

、本辦法經 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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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次修改此網站的日期: 2016年10月05日